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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焦长锋因保管不善,将黑(2018)逊克县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该宗地坐落于逊克县奇克镇运输管理综合楼030402室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焦长锋
2022年11月23日